我望著,從床單上流下來,在地上肆無忌憚蔓延著,直至終於停止的血泊,發著呆。

  我不確定自己這樣呆坐著發楞,已經多久了,我想,現在的我應該冷靜下來,好好思考一番,雖然我知道我根本沒在思考。

  我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子,我只是下意識的,依靠著本能,從廚房拿來西瓜刀,然後,往那抓著我老婆兩條腿猛操的傢伙,從後面對準屁眼捅了下去!
  然後,西瓜刀貫穿他、和我的老婆,血一直不停地流,搭配著兩人一上一下,比重金屬搖滾還討人厭的鬼叫‧‧‧

 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子。

  我只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人,學生時期,國小、國中我的成績平平,表現也平平,人緣不算很好,但也不算孤僻,沒有不良嗜好,偶爾下課會跟同學打打籃球。上了高中,也交了幾個女朋友,被當了不少學分。大考過後,上了一間不好不壞大學,照例參加了社團,交了幾個可愛的學妹,也和做不完的報告努力奮鬥過。在大學多混了一年畢業後,依照興趣,當上了作家,寫了幾部小說,不算暢銷,因此接了幾份報紙的專欄,收入還不算太壞。
  好些年後,我存了不少錢,有了車子,買了房子,也和我那長的普普通通的女朋友結了婚,只差還沒有生小孩。
  總而言之,言而總之,我就是一個標準的普通人,日子過得平平凡凡,縱然稱不上平順,但也沒什麼大風大浪。若是把我的生活寫成小說,肯定悶死所有讀者。

  平凡是福,不是嗎?

  不過再平凡的人,也總有些不凡的事。

  我被退稿了!

  我的習慣,總是將完成的作品,親自交給編輯,然後在當場跟他討論。我的作品,雖然不是很好,但也很有些死忠的讀者,有固定的銷售成績。不過,這次編輯看了看我的作品,沒多說什麼,就退我稿。
  【為什麼?】一向是好好先生的我難得激動。
  【太老套,沒有創意,我看了前面的故事就猜得到後面的劇情。】編輯不耐煩的說。
  【我‧‧‧】我脹紅著臉,說不出話來,什麼叫看了前面就猜得到後面?我的作品是這麼膚淺的東西嗎?
  【愈來愈沒有人想看你寫的東西了。】編輯點了一支菸,一副很同情的樣子。【我不是故意要刁難你,但是你真的該好好改變改變了。】他把磁片退出,遞還給我。
  【等‧‧‧等一下‧‧‧或許,我再刪改一些地方‧‧‧】我著急的說。
  【不用了。】編輯嘆了一口氣。【或許你跟你老婆去渡個假,多接觸一些新的東西,可以讓你寫出更好的作品。】他把磁片塞在我手上,示意我可以離去了。
  我點點頭,頹然轉身走了。我從來沒有被退過稿,不,應該說我以前作品被退回,只是要我修改,從沒有一次像這樣,完全駁回我的作品。我沒有這種完全被否定的經驗,不知如何是好,我該怎麼辦?我還該繼續寫嗎?我寫的東西還會被退嗎?我不知道,或許,真的該和老婆度個假了。印象中,我和老婆好像只有蜜月旅行過,之後,就很少出遠門玩了。
  回到家,旋轉著鑰匙,低頭一看,多了一雙男人的鞋子,我沒有多想,因為腦子裡很亂。匆匆開了門,匆匆脫去鞋襪,叫喚著老婆,沒人應聲,我打開房門,就看到一個該死的王八蛋,脫光光壓在我老婆身上不斷抽動!
  【老公!】老婆看到我,驚呼一聲。【你怎麼這麼快就回來?】每次我去交稿,總要跟編輯討論個兩個小時多。
  那個男人也停下了動作,詫異的看著我,隔壁的老王。
  【不要太在意我,你們繼續啊~】我帶著和藹的笑容說,腦子該死的一直浮現吳宗憲*改編蔡依林*的“野蠻遊戲"【老公、老王,傻傻分不清楚!】而且,重複播放!

  婊子!

  我帶著笑臉,退了出去,順手關上了門,然後,雙腳很自動的移動到了廚房,雙手很自動的拿起了西瓜刀。
  【如果,我再進去時,他們衣服都穿好了,我就饒了他們。】我不確定我當時是否有這樣想過,反正不重要了,因為我一進去時,老王還是像根木樁一樣在搗著我老婆,而我老婆,叫得比剛才還大聲,重點是,比跟我做的時候還大聲,而且還高潮!

  所以,我手中的西瓜刀,就自己鑽進老王的屁眼裡了!

  我拉了張椅子坐下,看著兩個分不開的人肉噴血池,不由自主的抽動、哀號,要我叫救護車。
  【我忘了叫救護車要播幾號?911?921?】我笑笑。拜託,既然都捅了下去,我怎麼可能還找人救你們?
  我老婆後來說了很多她很後悔,請我原諒她之類的話,可是我忽然耳背。
  就這樣,不知道過了多久,他們的抽動和哀嚎也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停了,血也不再流了,而我,還是呆呆的坐在這裡。

  我說過我是個很普通的人,也有著很平凡的人生,甚至也發生這種外遇通姦的老戲碼,丈夫因為受不了妻子的背叛而殺人的爛梗!
  爛梗!真的是爛梗!
  不論是小說還是連續劇,這種聳動的倫理悲劇,都是爛到無以附加的爛梗!
  但是,現實呢?

 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抓狂,但頂多就是卯起來海扁自己的老婆或者姦夫,然後事後大吵大鬧離婚,或是上演哭哭啼啼的白爛戲碼。

  有多少人,會像我一樣,真的一刀捅了下去?

  該死!我真的宰了他們兩個!

  在大家印象中的我是個好好先生,不管怎麼得罪我,跟我好好講我都會選擇原諒,所以我應該不是一個衝動的人。但我在心情最低落的時候,打開房門發現鄰居在床上猛幹自己的老婆,我居然笑著叫他們繼續,然後去廚房拿了西瓜刀回來捅死他們,我不禁懷疑,我其實是個變態?
  
  我該不會一直想掛了我老婆,只是一直找不到點吧?

  【不對不對~】我拍拍自己的臉,我掛了我老婆有什麼好處?我又沒有替她保高額保險,殺了她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。
  【所以我是衝動!】我自己解釋著,但是,我為什麼笑?從打開房門到現在,我的嘴角,居然還是保持著微微上揚。
  【現在不是想為什麼殺人的時候。】我拍拍自己的頭,【而是該怎麼處理這兩具屍體!】我點點頭,爬了起來,從書櫃中拿了幾本懸疑小說,參考看看裡面的兇手是怎麼處理屍體的。

  煮來吃?我胃口沒這麼好,埋到牆中?鐵定被抓,做成蠟像?我沒有藝術天份‧‧‧

  在考慮的同時,我已經做好將兩具屍體放好血,清理完現場,把他們大卸八塊這些基本功。順帶一提,那把西瓜刀拔出來後有股騷味,不過洗了洗後味道變淡許多,我秉持著節儉的美德,決定留下來繼續用。

  一個小時後,我用垃圾袋將兩具難分難解的屍塊裝起,然後開著我那台低調的銀灰小轎車,往山中出發。是的,我選擇了棄屍中最老套的方法,埋起來。據我所研究,愈老套的劇情,愈容易引起感動,我猜,處理屍體也是愈老套的方法愈管用吧?
  上山後,我看了看錶,都半夜三點了,怎麼還這麼多死小孩不睡覺,晚上跑出來飆車真的這麼好玩嗎?我看著後照鏡那群排氣管吵得要死的死小孩咒罵。我無意擋他們,但由於我開車技術有待加強,於是大約卡了他們十幾分鐘,到一個比較寬的彎道,他們才一台一台,怒氣勃發的從我車畔狠狠超過。
  我也鬆了口氣,打著方向盤,我切進一條小路,一直到最深處,才在不知道算不算路的路旁草叢中停了車。抬下垃圾袋,嘿呦嘿呦,還頗重的,拿起鏟子,嘿咻嘿咻,挖了一個大坑,打開垃圾袋,看我老婆的頭顱最後一眼,呵呵~我嘴角上揚,然後,封起垃圾袋,把他們埋了起來。
  我怎麼還在笑?

  重新發動車子,回到路上,我居然又遇到同一匹飆車死孩子,看來我搞了很久,才會剛好與正要下山的他們會合。然後,我又無意的卡了他們十幾分鐘,不過這次我沒有皺眉,我一直在笑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?

  數日之後,終於有人發現這兩個奸夫淫婦人間蒸發了,所以,理所當然,警察找上了我。我是個小說家,還是個什麼都寫的小說家,所以我早已準備了一套完美說詞,甚至毫無破綻的不在場證明,再加上我那假裝老婆失蹤,生活失去重心的潦倒模樣,逼真的演技可以去參加奧斯卡。所以,笨蛋警察被我騙倒了!

  警察有這麼笨嗎?

  當然不至於,由於我依然是嫌疑最大的人,所以他們仍然在暗中觀察我,也約談了我好幾次。但是,對於犯罪,我不得不承認,我實在是有天份啊~

  *注1:吳宗憲,台灣綜藝天王,是個很容易受音樂控制的主持人。
  *注2:蔡依林,台灣女歌后,有“少男殺手"的稱號,不過殺不死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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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過境遷,如今我安穩的坐在電腦前,少了老婆的房間變得好空,也好寬敞。我不確定我是否懷念著她,或是有任何的良心不安,此刻,我的心口茫然,還有一股無法言喻的,焦躁!
  以前,我創作的時候,縱然心裡沒什麼想法,但至少還能硬擠出一些東西來,這大概是人家所說的專業吧?但是,我現在完全一片亂七八糟,冒出來的點子,一再的在心中否定、否定、否定!因為那次的退稿!或者,因為我殺了人?殺人後造成心中的不安,導致心思混亂,應該很合乎邏輯吧?我現在腦子,不斷的在重複我殺人的事。

  或許,我把這件事寫下來?

  太老套了!雖然是真的,而且我騙過那些警察的高明技巧,可是匹美專業人士,絕對精彩!但是真的太老套了,就跟編輯說的一樣,看了前面就猜得到後面,雖然這一切都是真的!
  果然還是不行嗎?我嘆氣,將Word視窗縮小,打開奇摩網頁,卻驚見一個聳動標題!

  “見鬼!陽明山驚見一男一女兩具活屍!"

  陽明山!我就是把他們埋在陽明山啊!我背上狂噴冷汗,趕緊點進去一探究竟。不看還好,一看,一股涼意直竄腦門,我神經質的大吼一聲,跳開電腦前。
  新聞內容大概是這樣的:【陽明山驚見一男一女活屍,據傳他們都在深夜出沒,已有不少人親眼目睹,據目擊證人指出,兩具活屍渾身都是密密麻麻的縫線,令人怵目驚心,沒有穿著衣物,動作僵硬遲緩,固定在陽明山區活動。附近居民已報警處理,為消除民眾恐慌,警方近日內將展開大規模搜山動作‧‧‧】旁邊還附了一張照片,是一個帶著安全帽的男子,旁邊停著一台黑色的奔騰G4*,據稱是目擊證人。
  黑色G4?那天晚上,第一台超過我的,不就是黑色G4嗎?等等~黑色G4那麼多,不一定是這一台吧?但是,安全帽也一樣啊!不對~M2R的安全帽賣得這麼好,安全帽是同一款也沒什麼好稀奇。但,也很有可能,這個傢伙就是那天遇到的愛飆車死小孩,三天兩頭往陽明山跑,才會去看到鬼。等等等等~他是誰根本不重要,重要的是那兩具活屍到底是不是我老婆跟老王?如果是,我明明已經把他們大卸八塊了啊!是誰把他們縫起來的?還是他們自己怨念太深爬起來自己縫的?爬起來縫?他們都已經變成一塊一塊的怎麼“爬"起來?不對不對~現在要確定的,是那兩具活屍,到底是不是我老婆和老王?如果不是,我豈不是白緊張一場?
  要去確認嗎?如果是怎麼辦?他們找我索命怎麼辦?不行,我若不去看,一定會把自己搞瘋,我一定要知道答案!反正他們是我殺死的,大不了再殺他們一次,本來就是他們不對,沒什麼好怕的!
  決定了,我從廚房,再度拿出那把捅死他們的西瓜刀,用報紙包好,插在腰間。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這麼做?可能潛意識裡,認為這把刀殺過他們一次,就能再殺第二次吧?總之我不會承認我有這種膚淺的想法。
  再度上路,指針指著的是上次棄屍的三點鐘,陽明山上,依然有死小孩飆著機車在我面前卡普過彎,我不確定是不是上次看到的那匹,不過那不重要,在我面前磨腳架磨出火花又如何,就算在我面前摔車我也不會理你。我開得很慢,在確定前後沒有來車時,才偷偷地切進那條路,或許,這會是我的不歸路?
  停下了車,我在駕駛座上點了一根菸,我其實是不抽菸的,或者說,我老婆在的時候我不抽菸,現在,誰來管我?
  我靜靜的抽完了菸,劇烈的心跳終於緩緩平復下來,有時候,尼古丁真的是很神奇。我打開車門,深吸了一口氣,踏步下去,走到我埋屍的地點。不出所料,現場留下一個大坑,像一張對著皓月咆哮的巨嘴,而那兩具本該安息的屍體,已消失不見。
  我蹲了下來,細細端詳這坑,很明顯是用鏟子挖出來的,看來,的確是有人將他們挖走,但,那又會是誰?為什麼要這麼做?他有看到我埋屍體嗎?我又燃起一根菸,頭痛的抽著。這可是現實,怎麼會發生這麼多離奇的事,像我這種好好先生會掛了老婆跟鄰居已經很扯了,埋好的屍體還被人盜走,現在變成活屍到處趴趴走,這~這像話嗎?小說也沒這麼離譜吧?
  我將未抽完的煙用力丟在地上踩熄。現在在該怎麼辦?去找到那兩具趴趴走的屍體,再把他們掛一次?我掏出菸盒,裡面已空蕩蕩的沒半根菸了,我煩惡的將菸盒丟掉,現在的我,煩躁的無法思考。
  
  驀地,我發現前方五公尺處有兩條人影!

  因為實在太暗了,所以我居然到現在才注意到,因為其中一人有了動作。

  這兩個是誰?他們一早就站在這裡了嗎?還是剛剛才走過來的?如果是剛走過來的,怎麼完全沒有腳步聲?我拼命的瞇起眼睛,想看看他們長什麼樣子,無奈光線實在太暗,完全看不清楚他們的臉面。
  他們其中一人(好像是女的?),彎下腰來,以極不自然、極僵硬的姿勢,撿起了我丟在地上的菸盒。

  看到這種姿勢,我不禁毛骨悚然。

  該不會~是“他們"吧?

  我趕緊奔回車內,拿出手電筒,往來人一照!果然!
  我直挺挺的站在當地,兩手垂放在大腿兩側,左手拿著手電筒,右手離那把西瓜刀不到五公分。右手的手指,在發抖,對面的那兩個“人",也直挺挺的站著,兩手垂放,不動聲色。

  這個場面,好像在哪裡見過?電影裡西部的牛仔對決?

  但,這是現實,可不是電影,我不是主角,沒道理總是對面的會死!

  一滴冷汗,從額間落下,觸地,飛濺,然後,被土壤迅速吸收。

  然後‧‧‧

  一隻貓頭鷹咕噥了一聲‧‧‧

  然後‧‧‧

  我的手一抖‧‧‧

  然後‧‧‧









  什麼事也沒發生‧‧‧

  現實當然不是電影,他們兩個,一動也不動,就這麼直直站著,跟我乾耗著。耗著~耗著~我居然習慣了,不再這麼怕了,我忽然開口。
  【老婆~我知道我就這麼掛了妳有點唐突,但這件事畢竟事妳不對,所以妳也不該怪我‧‧‧】我的聲音平穩非常,一點也沒有顫抖,這也令我十分訝異。
  【還有老王,我雖然跟你不算熟,但好歹沒得罪過你,你忘了帶鑰匙我也幫你開過樓下的大門,雖然說這只是一點小小恩德,但無論如何你也不該恩將仇報搞我老婆啊!】我說得句句理直氣壯,端得是正氣凜然,擲地有聲。
  我不知道我這番話他們有沒有聽進去,我只看見我老婆把菸盒向上一拋,試圖接住,卻接了空,動作僵硬拙劣,像壞掉的傀儡。看來,是沒把我的話聽進去了。
  我嘆了一口氣,想起以前看的那些鬼故事書,裡面提到許多人死後卻不知道自己已死,還在人間茫然的飄蕩,但只要讓他知道自己已經死了,他們便能安眠。於是我大膽的說了。
  【老婆,妳已經死了!】我用非常堅定的語氣,【還有你,老王。】
  【你們兩個都已經死了!還記得嗎?你們在我面前上演金瓶梅,被我從背後一刀捅死了!所以你們已經不在人世了,快回到你們該去的地方吧!】我苦口婆心勸著。
  聽了我這一番話後,他們做了幾個奇怪而詭異的動作,和壞掉的機器人玩具有異曲同工之妙,正當我試著去理解他們想表達的意思時,他們僵硬的轉過身,用亂七八糟的步伐離去。

  走了?他們是聽懂了嗎?他們終於了解到自己已經死了?

  沒有人回答我,我也不希望忽然有人跳出來回答我,那我肯定當場心臟從嘴裡跳出來。

  我掏出根本不存在的菸盒,夾出根本不存在的菸,打火機“啪"的一聲點燃了空氣,然後,我抽著那根,根本不存在的菸,一吞一吐那根本不存在的煙霧。

  然後,嘴角勾出一抹笑。

  新的題材啊‧‧‧

  【哈哈哈哈~~】我暢壞大笑,丟掉那根根不存在的菸,蹦上駕駛座,甩上車門,駕車離去。

  真正的故事,現在才開始!

  *注:奔騰G4,KYMCO出的125cc機車,在台灣賣得非常之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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