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絕對不認為,“援入你心扉"會是大眾會喜歡的小說,但是書仍然無可救藥的賣的極好!我絕對不相信大家都這麼有深度,看得出書中隱諱的幽默,和暗喻的諷刺。所以,我確定,買我書的人,大部分只是為了擺著好看,然後跟家人朋友證實他有買。

  真是,盲目的大眾,盲目的社會。

  但我依然堅持我的創作,基本上我這個人沒有多大的志向,只是想舒舒服服的過日子,但是寫小說是我的職業,我尊重我的職業,就算沒人要看,我也要盡力寫好。

  之後我又創作了三篇故事‧‧‧一個垂垂老矣的算命師,在我的故事中成為一個掌握命運軌跡的道士;一個愛發夢的國小生,我讓他成為幻想在宇宙中遨遊的植物人;一個四十多歲的憂鬱老處男,在我的筆下成了武林亂世中的唯一救星。
  我自然把他們三個都宰了!不!我是讓他們重生了!讓他們在我的故事中,以另一個他們想都想不到的美妙方式重生,所以我殺的毫不手軟,甚至可以說殺的甚是愉快,我把他們故事分別寫在:<命運不好玩>、<幻想預言>、<純陽俠>這三本書裡。這三本書我寫得快極,或許是心底深處那創作的靈魂催促著我(總不會是想殺人的靈魂催促著我吧?),我寫故事,不是為了殺人,只是寫了故事,人一定得殺!誰說的?我說的,每個殺人犯殺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由,我不是硬要掰,實在是職業所需,而且,那些被我殺的人,遲早也會死,讓他們活在我的故事中,不是更美麗、更永恆、更有價值嗎?至少,我是這麼說服自己的。

  然而,那個靈異事件還是纏著我,是的你沒猜錯,我又再度不由自主的模仿起書中人物,出了許多糗不說,最重要的是讓我身心極度受創!我想,再這樣下去,我可能再寫個兩三部書就要因為某個詭異的理由歸天了,於是我在某個未知的書迷的建議之下,去找了一位據說能消災解厄的通靈大師,看他能不能幫幫我。
  大師第一眼看到我便做作的嘆了口氣,神秘兮兮的說我背後跟著許多怨靈,身為連續殺人犯的我當場被他嚇到,趕緊跪下拜求解方,那位狗屎大師居然還故作為難,然後再勉為其難的答應,最後為我辦了場貴的要死的法會,騙我買了幾串貴的要死的天珠,之後我卻依然逼著自己禁慾長達三個月!是的,老處男,他媽的純陽俠!
 
  我想徹底根治的方法,就是停止創作吧?我若根本不寫小說,就沒有主角可以供我模仿了。而且一連殺了三個人,創作了三個故事,我身心疲憊,也逐漸失去熱情了。我重生推出的八部作品都賣的很好,光版稅就夠我抽了,還有不少作品即將被拍成電影、連續劇,甚至是畫成漫畫。現在的我絕對不缺錢用,可以說是很富有,就算我就此封筆,下半輩子也可以過得很舒適。
  
  封筆吧?

  不創作的日子,我過得好慌,突然多了很多時間,不知該如何打發。一開始我像從前一樣,不寫作就上網吸收各方面的知識,好刺激自己的靈感。在家裡上網三天後,我忽然想到我又不寫小說了,刺激什麼靈感?於是我坐在落地窗前,看著窗外一整天。第四天,我覺得我繼續待在家裡會得憂鬱症,於是我刮刮鬍子,穿上鞋子,走出戶外。
  然後我連續三天跑到公園瞎晃,後來腳痠到幾乎下不了床。休養幾天,腳回復後,我想我應該找個朋友出來,這才發現我根本沒什麼朋友,甚至跟親戚們也都不熟。之後我努力思考自己到底有什麼興趣,想了一整天沒有答案。晚上到家裡附近夜市吃晚飯時,才發現夜市的攤販簡直是人間美味!我這才想到,我很喜歡吃美食,於是我花了兩個禮拜的時間,將整座夜市的每個攤販都吃遍,然後又是極端的空虛。
  難道我要逛遍全台灣的夜市,把所有夜市的每一個攤販的吃遍嗎?光用想的我就沒勁,但是,我也真的不知道要做什麼?我終於承認,我是一個無聊至極的人,我連娛樂自己都不會。
  
  我走在松山火車站附近的大天橋上,正準備到傳說中衣服很便宜的五分埔,這幾天我逛遍台北的各個商圈,看看現在大家流行什麼,順便改變一下自己的行頭。
  走著,走著~走著,走著~要下樓梯了。
  
  “碰"!

  該死!我嚇得整個人跳向一旁,有人在我背後開槍!該死!有人居然在人這麼多的地方開槍!我摸摸自己的身體,好險沒有缺角,身旁的歐巴桑放聲尖叫,一個老人當場嚇到閃尿。穿著大衣,顯然是剛才放槍的男子,轉身就跑,頭也不回,我這才發現到底誰中槍了!

  一個大美女!一個全身穿著黑色貼身皮衣皮褲的大美女!

  她撫著肚子,向後倒去,摔下樓梯!滾滾~碰碰~滾滾~碰!樓梯上的行人紛紛尖叫讓開,她就這麼一路滾了下去,不到地面心不死。該死!這樓梯這麼高,會摔死人的,雖然她可能根本被槍打死了,但我仍然毅然決然的衝了下去。
  【讓開!不要擋著我!走開啦~】我一路推開礙事的路人。滾滾~碰磅~聽聲音就很痛,黑漆漆美女終於滾到地面,三秒後我也跟到。她渾身是血,雙目緊閉,臉色蒼白,不過還有呼吸,然後,我注意到,她手中緊握著一把槍。路人紛紛圍觀。
  【走開!沒你們的事!】我大喝,想驅散眾人,但我忘了台灣人最愛看熱鬧。我額間一滴冷汗滴下。【該送她去醫院嗎?可是她受的是槍傷,手上還拿著一把槍,送到醫院一定會惹麻煩的‧‧‧】我心底飛快思考,最後一咬牙,將她抱起,衝出人群,招了一台計程車,離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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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家,是的,我把她搬到我家。

  我不是個醫生,也不會救人,宰人倒是馬馬虎虎。但是我看得出來她的身分一定很不簡單,若是把她送到醫院,惹到的絕對不只是麻煩而已,可能我往後的人生都會因為這次的見義勇為而毀了。我可不想這樣,我只是一時衝動,所以我把她帶回家,至於能不能活下去,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。
  我剝開她的衣服,查看她的傷勢,這才發現,她裡面還有一件防彈背心,一顆子彈鑲在裡面。敢情好,那一槍根本沒傷到她。不過她跌的那一下可慘了,一路滾到地面,全身都是擦傷和烏青,大概也撞到了腦袋,所以才會到現在還昏迷不醒。
  我拿了一罐治瘀青很有效的藥酒和優碘,把她身上的傷處都抹了一遍,然後用繃帶亂七八糟的纏起來,打了幾個漂亮的蝴蝶結,終於大功告成。

  我蹲坐在地上,看著床上熟睡的她。她的皮膚好白、好嫩、好柔軟,我幫她擦藥時不禁偷偷摸了兩把(其實是很多把)。我雖然不是正人君子,但也決不趁人之危,所以我幫她擦完藥就乖乖幫她把衣服穿好,除了那件胸罩。
  那件粉紅色蕾絲胸罩,那件與粉紅色蕾絲內褲搭配的胸罩。不是我色,只是我雖然將它脫了下來,可是卻看不懂要怎麼將它穿戴回去!試了好久我終於放棄,只好將它暫時擱在一邊。話說她的衣服褲子也是亂七八糟的穿在她身上,這不能怪我,因為她從樓梯上摔下把衣服褲子都磨破了,東破一個洞西破一個洞,讓她這麼狼狽不堪也不是我願意的。
  美人香眠,輕吐鼻息。
  她長得很美,很有古典美,長得很像我欣賞的一位常拍古裝戲的女演員,和我提過的當紅名模的粽合體。說到名模,她還蠻高的,據我目測至少有170公分以上。

  我就這麼一直看著她,看到發呆,然後我開始想她的身分,她怎麼會拿著槍?又怎麼會被別人槍殺?想到槍,為了避免意外,我把子彈通通拿出來,收起來。然後回到床邊,繼續看著她發呆,繼續想著她的身分。

  她醒了,眼神迷濛。

  【啊~會斷!】我痛叫!她醒來第一件事就是抓住我的手扭到背後,把我壓在地上,然後冷冷掃視四周。
  【你是誰?這裡是哪裡?】她喝問。我的手快斷了,氣也快要喘不過來,根本無法回答,她稍微放鬆了點,又問了一遍。
  【我是妳的恩人耶~妳怎麼這樣對我?妳中槍摔下樓梯,是我把妳救回來的!】我氣急敗壞的大吼,痛的滿身大汗。
  她一邊聽我回答,一邊繼續觀察四周,赫然發現她的胸罩大剌剌的發在桌上。是的,粉紅色的蕾絲胸罩,D罩杯。
  我見情況不對,趕緊大叫:【我幫妳擦藥才脫妳衣服,可是那件胸罩我不知道怎麼把它穿回去‧‧‧】她冷冷瞪了我一眼,終於放開了我。
  【你為什麼要救我?】她走到桌子前,拿起胸罩。
  【我有日行一善的習慣。】我笑笑。我猜她其實尷尬的要死,只是在故作鎮定。
  【嗯~】她根本沒在聽,在我面前隔著衣服把胸罩穿上,似乎鬆了口氣,然後她才覺得痛。
  【妳跌得不輕,還是好好休息吧!】我看她皺著眉頭,冷汗直流。
  她又冷冷瞪了我一眼,一跛一跛的回到床上,才剛躺下她好像想起什麼事。
  【我的槍呢?】她冷冷問。
  【在這裡。】我從抽屜拿出她的槍,遞給她。
  【子彈呢?】她才一接過就發現不對,看來對槍很熟悉,光從重量就能判斷裡面有沒有子彈。
  【我拿出來了。】我笑笑。
  【拿來!】她狠狠瞪我。
  【不要!】兇什麼?
  【小心我斃了你!】她目露凶光。
  【我會還給妳。】真是的,耍什麼狠,怪可怕的。
  【那就快點拿來。】她不耐煩。
  【等妳想離開時我在還妳。】我又笑。
  她大概沒想到我會這麼大膽又這麼無賴。【我現在就離開!】她大喝,奮力站起,可是又痛得坐了回去,她可是傷了膝蓋。
  我看她痛得全身冒汗,心中憐惜。【我把子彈拿出來只是怕危險,沒有別的意思,等妳傷好了,隨時要走,我隨時還妳。】我酷酷的說,然後走進廚房,端出一碗熱騰騰家常麵,擺在床邊的小桌上。【妳餓了吧?吃吧!】
  聞到香氣,她的肚子不爭氣的咕嚕一聲,害她破功,她好像臉上一紅?猶豫了二又三分之ㄧ秒,她捧起碗大口吃麵大口喝湯。
  大概是我做的很好吃吧?她馬上就吃光光。對!是我做的,我會煮麵,不用佩服我,因為我也只會煮麵。
  吃了我的麵,她大概也不太好意思對我兇了,臉色稍緩,我接過碗筷。【如果想洗澡浴室在那邊,妳的衣服褲子破的不像話,浴室裡我幫妳準備了一套女裝。】我邊走向廚房邊說,不面對她讓她不必太尷尬,然後我從餘光看到她匆匆走進浴室。
  【她一定覺得我很體貼吧?】我傻笑,把碗筷扔進水槽。
  她洗了很久,這是當然的,她全身都是傷洗起來一定很痛苦。一個小時過後,她終於出來了,穿著我替她準備的黑色有蕾絲邊的洋裝。那是我過世的妻子的衣服,她只有這件勉強比較性感一點。
  她的臉很臭,狠狠瞪著我。
  【不好意思,這是我前妻的衣服,妳就將就點吧!】我裝做很抱歉的樣子,肚裡在暗笑。
  她沒有多說什麼,一跛一跛的回到床上,躺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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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睡了一個下午,我發呆了一個下午。
  晚上她醒來,我端上我煮的麵,很特別的麵。我只會煮麵,我煮的麵很好吃,而且非常別出心裁,她中午吃到的那碗家常麵只是我的皮毛,現在這碗才是我的精華。麻辣豆腐餛飩麵!
  她看了這碗麵,顯然很好奇,麻辣豆腐怎會跟餛飩麵搞在一起?但禁不住香氣的誘惑,她拿起筷子,大口吃了起來。她雖然沒有什麼表示,但我知道她一定覺得很好吃,因為她再度吃得一乾二淨,連一點湯汁也不剩。
  用完晚餐後,她便一直看電視。冷冷的,酷酷的,不講話也不動,甚至連翹的腳都沒換一下,完全無視於在旁邊死盯著她,抽著喝著不存在的煙酒的我。就這麼一直看著新聞台不斷重複的新聞,定力之強簡直匪夷所思。

  終於,在一個廣告時間,她說話了。

  【你到底在做什麼?】她雖然說話了,可是依然沒動作,甚至眼睛還盯在電視上。
  【個人消遣。】我自以為幽默的回答。她沒甩我,繼續看她的電視。

  這一看,居然看了三小時!
  
  我終於也受不了,搬了一張沙發,到落地窗前,看著窗外的夜景,看著路上的行人。
  【這個家的佈置很奇怪,是你弄的?】她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到我的身後,靠在沙發的椅背上問。
  【個人興趣。】我故作鎮定,耍酷的說。
  然後她也搬了一張沙發,坐在落地窗前,看著夜景,看著行人。

  我們就這麼坐著,看著窗外直到半夜兩點。

  最後他把沙發搬到陽台上,也就是我的創作天地,躺在沙發上睡了。她說,從來沒有看著星星入睡過,她想試試看。

  是啊~我怎麼沒想到?看著星星睡,多浪漫啊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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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隔天早上八點,我睡醒了,梳洗完畢,到陽台上叫她,她睡得迷迷糊糊的,我問她想吃什麼,她說小籠包,我叫她繼續睡,我去買。
  我也很喜歡吃小籠包,加上鹹豆漿,於是我去附近的永和豆漿*,買了兩籠小籠包,和兩碗熱呼呼的鹹豆漿。
  回到家,她已經醒了,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若有所思的望著窗外。我把小籠包和鹹豆漿遞給了她,她沒說話,只是接過,然後吃。
  【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喝鹹豆漿?】她忽然問。
  我愣了一下,【我不知道。吃小籠包不是本來就該配鹹豆漿嗎?】我裝傻。
  她沒回話,安安靜靜的吃完、喝完。
  然後她又把沙發搬到落地窗前,靜靜的看著窗外。我則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,在搞懂我新買的手機的功能。

  中午,我的地獄牛肉麵,她吃的碗底朝天,然後繼續看著窗外,偶爾做些關節運動,活動活動筋骨。而我出門幫她買內衣內褲(我死去老婆的胸罩太小,內褲又太大),我知道她的三圍(我懷疑我有用肉眼便能測出三圍的特異功能),也知道她的胸部尺寸和胸型,D罩杯竹筍波。還知道她喜歡有蕾絲的,喜歡粉色系。於是我挑了粉藍、粉紅、粉紫、粉黃、粉綠,各種顏色有蕾絲的胸罩各一種買回家。
  回到家後,她瞥了我買的胸罩一眼,似乎臉紅了一下。

  晚上,我的香菇雞拉麵,她連湯喝的涓滴不剩。
  【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麵?】飯後她問。
  【我不知道。我只是喜歡煮麵,也只會煮麵。】我收拾碗筷。

  她又看了窗外一小時候,趁我看鄉土連續劇無聊連打哈欠到第十一次時,偷偷跑進浴室。一個小時後出來,我知道她換上了我買的內衣,因為少了一件,粉綠的。而她穿著我的白襯衫和土黃色的短褲,顯然不想穿我過世老婆的任何衣物。

  深夜,兩張並著的,對著落地窗的沙發。
  她望著月亮發呆了一小時又三十三分鐘後,頭一次正眼看著我,對我說話。
  【你不用工作?我看你好像無所事事的樣子。】她問。
  【我本來是個小說家,可是現在封筆了,錢賺夠了。】我答。
  【賺夠了?你的書很暢銷?】她再問。
  【很賣。】我再答。
  【筆名?】她又問。
  【Blood。】我又答。
  【嗯。】她。
  【妳呢?】換我問。
  她沒說話。
  【妳是個殺手?】我再問,手心冒汗。
  【你的觀察力很強。】她不正面回答,看來被我說中了。
  【我只是一廂情願的覺得妳是。】我笑笑,她沒再搭理我,繼續沉默。我只好陪她看月亮。

  一直看月亮頭會暈,我想不是月亮的問題,而是不管什麼東西,你一直盯著它看個三五個小時頭都會暈。

  她又睡在陽台。

  *注:永和豆漿顧名思義是賣豆漿的,不過當然還有賣別的,例如小籠包、飯糰之類。永和
     豆漿不是只有永和有,幾乎全台灣都有永和豆漿的蹤跡。目前尚無可能被提名列入台
     灣七大奇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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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後早上,小籠包加鹹豆漿。

  中午,咖哩雞麵。

  晚上,沙茶羊肉麵。

  然後看新聞,看窗外,看行人,看星星。

  都不理我。

  後來我到網路上找了幾個笑話講個她聽,她一開始還在裝酷,後來終於笑了。淺淺的,莞爾一笑,好美。

  她跟我說話。

  【我看過你的書。】她說。
  【喔?】我很驚訝,殺手也看我的書。
  【很有趣,有的很荒謬,可是我卻覺得有些是真的。】她今天還是穿我的襯衫,紫色的,配上灰色的短褲。
  【妳的觀察力很強。】我學她講。
  【看你的書,我就知道你不是正常人,見到你的人,我更確定。】她今天也穿我買的內衣,淺黃色的。
  【妳是婉轉的在罵我神經病嗎?】我笑笑。
  【或許是。】她也笑,笑的不懷好意。【你殺人,對吧?】街上一台把消音塊拔掉的機車呼嘯而過,用噪音把寂靜的黑夜割了好深一道痕,一直一直裂開。
  【是的,我殺人。】我不知道她怎麼猜到的,女性的第六感?殺手的直覺?
  【每個故事,都是一條人命。】我坦然。
  【為什麼?】她問,淡淡的問。
  【為了寫故事。】我不知道我為什要要從實招來?
  【我把他們的生命寫進書裡,為了怕現實中的他們改變劇情,所以我不得不把他們殺了。】我冒著冷汗,期待她的反應。
  【呵~我第一次聽到這種殺人的理由。】她笑了,她居然笑!
  【妳不覺得‧‧‧我很變態?】我試探的問。
  【這個世界上又有誰是正常人?】她聳聳肩。【不管你信不信,我當殺手這麼多年,殺了很多人,聽過很多殺人的理由,就屬你的最像樣。】她發現一顆鈕扣沒扣好,把它扣上。
  【更何況你封筆了不是嗎?】她站起身來,【任何自己認為自己很糟糕的事,只要自己把它停了,至少就不會繼續糟糕下去。】她走向陽台,要睡了。
  【任何自己認為自己很糟糕的事,只要自己把它停了,至少就不會繼續糟糕下去?】我喃喃重複這句話,發現走過我身邊的她,也喃喃的重複這句自己說的話。

  那天晚上,我看了月亮一整晚,直到月亮從西邊落下,太陽不知道什麼時候升起。

  我是在懺悔嗎?我是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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