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

  藍色和紅色交錯的警燈,旋轉旋轉,轉得令人心慌。

  黃布條圍起禁忌的區塊,區塊外,滿是無聊的圍觀群眾。

  【聽說是殺人案耶!】【死掉的好像是個女的?】【聽說死的是一個妓女?】【好像是一個女醫師被殺害了!】【歹徒當街殺人,台灣的治安愈來愈壞了。】【好可憐喔~聽說死者很年輕耶~】圍觀的群眾議論紛紛。

  【報告長官,死者的身分已經確認,名叫章瓊姿,現年三十四歲。是一名已被革職的心理醫師,患有精神分裂症,現無職業,私生活混亂。據查證,這裡即是第一兇殺現場,附近居民有人聽到死者的尖叫,不過沒有人目擊兇手,這附近也沒有監視器。】一名年輕警官必恭必敬的唸著,而他報告的對象,卻不是他的上司,而是一個最低階的一個小小刑警。不過,他這個小小刑警,是台灣刑警界的破案王,外號老狗。
  老狗五十多歲,有著一頭花白的頭髮,一臉錯綜複雜的皺紋,一雙精光四射的細小眼睛,是個老菸槍。
  此刻他蹲在地上,觀看著死者,章瓊姿。腿部被砍一刀,脖子也一刀,是致命傷,下手很穩。
  【這個人很會用刀】老狗摸摸額頭,再搓搓鼻子。傷口還未鑑定,但他已看出是刀,而且是西瓜刀。
  【死者沒有穿內褲,研判應是是兇手取走,因為死者的衣櫥中有許多成套的亮片內衣內褲,而死者身上穿著亮片的內衣,卻沒有內褲。】年輕警官繼續唸著。
  【強姦遭反抗,憤而殺人?】老狗又摸摸額頭,再搓搓鼻子,然後起身,閉眼沉思。

  夜晚,暗巷,美麗的女人,漫步回家。
  【不要動!】一個手持菜刀的歹徒攔路。
  美麗的女人失色顫抖,高舉雙手。
  手持菜刀的歹徒上前,要扯下她的內褲,女人趁機會攻擊他,卻未得手,趕緊拔腿就跑。
  歹徒追上,菜刀砍在她的腿上,女人尖叫。
  第二刀砍落,女人再也叫不出。
  歹徒知道那聲尖叫已被人聽到,匆匆脫下死者的內褲,急忙逃離。

  老狗的心中,立時浮現出如此景象。

  【前‧‧‧前輩?】年輕的警察誠惶誠恐。
  【兇手是個變態,有戀物癖,喜歡收藏女性內褲。】老狗摸摸額頭。【三十歲以上、四十歲以下、長相斯文、戴膠框眼鏡、是高知識份子‧‧‧嗯~住所應該不遠,鎖定新店地區。】老狗搓搓鼻子,老氣橫秋。
  年輕警官用心記下。
  【兇手有心理變態,所以一定還會再犯案,加強這個地區的巡邏,注意有我剛剛所提特徵的人。】
  【是!是!】年輕警官唯唯諾諾應著,一邊吩咐屬下。
  【長官,以後這種小案子不要叫我來,我很忙。】老狗叼起菸,大搖大擺的走了。
  【果然有大人物的風範啊~】年經警官景仰的看著他的背影興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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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Blood,現年二十九歲,相貌平凡但絕不能算斯文,沒有戴眼鏡,學歷不高,只不過跟大家一樣大學畢業罷了,住台北地區沒錯,可是不住新店。
  我看著電視新聞,報著昨夜的凶殺案,被我掛掉的章瓊姿被人發現,警方正在全力緝捕兇嫌。沒有人目擊兇手,警方推斷,兇手應該是三十歲以上、四十歲以下、長相斯文、戴膠框眼鏡、高學歷、住新店地區。
  答案,全錯!聽說這個推斷,還是我們刑警界的破案王,外號老狗的資深刑警所提出的。由此可見,名氣大不一定有實力,這個老頭顯然只是運氣很好的草包,碰巧被他破了幾個大案子,從此便被封為破案王,不可一世了起來。
  這是什麼荒謬的推論?從現場遺留下的證據,只能確定我是用西瓜刀當凶器,而且應比死者強壯,還偷走死者內褲,所以應該是男人。那些什麼高學歷、戴眼鏡、長相斯文、住在新店又是怎麼推論的?根本是瞎猜!台灣的警界有這麼一個不負責任的老頭,我看我就算殺了幾萬人也查不到我頭上。
  其實,我應該要鬆一口氣的,因為我可以確定不會被抓到了,但是我卻很氣憤,不知道在氣什麼?

  我的MSN被敲,我趕緊回到電腦前,是芸芸。

  「來來~看我的視訊>"<」
  我打開她的視訊,芸芸穿著藍色細肩帶小可愛,沒穿褲子,只穿著白色的內褲。好可愛,好性感,雖然還是沒看到她本人,但是比起照片好多了。
  「幹麻穿的這麼暴露啊?我都快流鼻血了!」我笑著打字。
  「沒啊~家裏好熱。」她回,拿著扇子猛搧。
  「熱就開冷氣啊~」
  「電費很貴耶~我要省錢。」她對鏡頭嘟著嘴。
  芸芸是個很獨立的女孩子,十八歲就找了份工作,自己一個人搬出去住。
  「妳在做什麼?」她問。
  「在看新聞報導凶殺案。」我回。
  「喔喔~那個兇殺案喔~時間跟你昨晚出去的時間一樣喔~人是你殺的吼?」她對鏡頭笑笑,超可愛。
  「哈哈~對啊~人是我殺的,我正在玩她的內褲。」我笑笑回,想要找瓊姿的內褲出來玩,可是已經被我燒掉了。
  「騙人!我要看看,開你的視訊!」她嘟嘴。
  我整理一下頭髮,把視訊打開。
  「抓包了吧!哪來的內褲!」她大笑。我朝鏡頭扮鬼臉。
  「你最近有沒有再寫新故事啊?感覺你好像很閒,每次找你聊天你都在。」她問。
  「最近沒什麼靈感,妳要給我靈感嗎?」我笑笑。
  「你要聽我以前的戀愛經驗嗎?很悲情喔~」她對鏡頭做了一個很可憐的表情。
  我笑著打上「好啊!」手指停住,沒有發送。

  我想起了安。

  一次的痛悔還不夠嗎?我狠狠賞了自己一巴掌,重新打字,發送。

  「不想聽小女生蠢蠢的愛耶~」我回。
  「吼~你很壞耶~算了啦~」她對鏡頭嘟著氣鼓鼓的嘴。我鬆了一口氣。

  有故事,就要有人死,這是我的原則,也可以說是我的詛咒。

  「好啦~不要生氣嘛~明天出來,我請妳吃飯!」我回。
  「哼~剛剛噹我,還想要約我出來!」她倔著嘴。
  「拜託嘛~我都沒有看過妳本人~出來嘛~我保證請妳吃好料的!」我利誘。
  「好吧!那我要吃貴族世家!」她的眼睛孕著笑意。

  貴族世家,好平價。芸芸果然是個貼心的女孩,雖然讓我請客,卻也不希望我花太多錢。
  
  「妳確定要吃貴族嗎?我原本打算請妳吃法國料理耶~」我試探。
  「不用啦~我知道你很有錢,但是真的不用啦~我去那種地方反而不自在,去貴族就好了啦~」她吐吐舌。

  真是個好女孩,為了怕我破費居然編這種藉口。

  「好~都依妳~那妳明天有空嗎?」我問。
  「後天吧~晚上六點我坐捷運去你家那邊。」她回。
  「我開車去載妳就好啦~」我提出。
  「不好啦~我家附近的巷子很窄,你開車麻煩,我過去你那邊就好了啦~」她回。真夠貼心。
  「好吧~就這樣決定了!」我對鏡頭伸出小指,跟她打勾勾。
  「Blood!那天你會告訴我你的本名嗎?」她期待的眼神。
  「再說吧~」我笑笑。
  「書賣得好了不起~這麼小氣~」她嘟嘴,把視訊關掉。
  「我要去看電視,掰掰~」她下線。

  我望著與她對話的字字句句,不停的笑。我要再度當主角,但這次,我不想再用筆寫故事了,我要自己,完成自己的故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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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又想起了安。

  天台上,沙發,我躺著,看星星。

  我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,她是殺手,不在意我殺過人,因為她殺過的人比我還要多。我煮麵,她做菜,我們可以每天吃著對方甜蜜的料理。一切都是這麼完美,這麼契合,但是我卻親手破壞了。

  我一直在想,我能不能談一場真正的戀愛,找到真正能夠白頭到老的伴侶?

  我一直在想,飲落杯中那不存在的酒,一直在想,望著月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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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芸芸穿著蘇格蘭裙,圓領白襯衫,燙捲的咩咩頭,帆布鞋。捷運站,她興奮的左顧右盼,我躲在暗處看著她,心中藏不住雀躍。
  她比我小了七八歲,人長得很漂亮,很獨立,交過很多男朋友,很會聊天,人緣很好。我結過婚,長得普通,很不會聊天(要騙人時例外),雖然很有錢,但只會寫故事,和殺人。
  若不是她喜歡上我的小說,主動跟我要MSN,主動跟我聊天,我們根本不可能相識,不可能像今天一樣約出來吃飯。她好美,臉蛋像各個明星組合而成,好可愛,我何等榮幸。
  【芸芸!】我走出陰影,朝她揮手。希望她會喜歡我的名牌襯衫、名牌西裝褲、名牌皮鞋,名牌手錶。沒辦法,我就是沒品味,反正我有的是錢,那就通通買名牌保險點。
  【嗨~Blood!】她用力揮手,蹦蹦跳跳的過來,朝我全身打量了一下。【你好土!】她吐吐舌。
  我抓抓頭,不知道要說什麼。其實我很能言善道,特別是另有目的的時候,不過我是真心喜歡她,所以不想拿出那套來對她。
  【裝什麼害羞啊~你在MSN可不是這樣啊!】她笑著拍我一下,臉也紅了起來,大概被我搞得很尷尬吧?
  【其實我本人很悶的,MSN上是因為不用面對面,所以比較放得開。】我聳聳肩,老實說我很緊張。
  【不是有用視訊看過了?也玩過麥克風了啊~】她笑笑說。
  【真的見面還是不一樣啦~】我笑得好僵。
  【呵~】她笑,深深的酒窩。

  正妹的微笑,絕對是地球最強的武器!

  貴族世家。
  【請問兩位要點些什麼?】服務生假親切的問。
  【嗯~丁骨加仙貝,磨菇,全熟。】我只吃全熟的,因為我很怕看到血,除了人的血以外。
  【羊肋排好了,謝謝。】芸芸超有禮貌,像我從來不會跟服務生說謝謝,因為我認為這是他們的工作,他們做分內該做的事,應當的,所以不需要道謝。
  然後我們相對一笑,去沙拉吧找東西吃。
  我不吃生菜,還有生魚片,所有生的食物我都不吃,除了水果,所以我都拿些熟食。貴族世家很有趣,有炒青菜卻沒有筷子,用叉子吃菜實在是相當吃力。
  芸芸拿了很多東西,有熟食、有生菜、有小蛋糕、有烤麵包。沙拉吧有的她幾乎都拿了一樣。很好,不挑食。
  我的話很少,她的話很多,我拿的食物很少,她拿的食物很多,可是她雖然一直在講話還是吃得比我快,看來是有練過。
  拿來的食物吃光了,牛排還沒上來,我先去了一下洗手間。
  洗手間我猛對自己說話。
  【你怎麼啦?呆子啊!幹麻人家講十句你才應一句!還結巴!你是豬啊!知不知道能跟正妹出來吃飯是何等榮幸啊!】我很激動,把上廁所的人都嚇跑了,還有人一進來就出去的,甚至有人不小心尿在褲子上了。我很抱歉。
  回到座位,我的丁骨加仙貝來了,她的羊肋排也來了。
  【這家的玉米濃湯很好喝耶~我喝了三碗。】芸芸笑著說。我知道,我有看到。
  【就是因為這家的玉米濃湯特別好喝,我才帶妳來這家啊!】我翻蛋,蛋黃破了,失敗!
  【你都不吃生菜的喔?】她問,翻蛋,成功!我驚!我出生到現在從來沒有翻蛋成功過。
  【我不吃生的東西,很怪吧?哈~】我自以為很帥的笑。
  【也還好~】芸芸看出我的做作,笑著看我。
  我尷尬的低著頭,切切切。
  【要不要來一塊?】我插起一塊丁骨。
  【啊~】她點點頭,張大嘴,要我餵。
  我何等榮幸~
  
  飯後,我們在附近的公園散步。
  我不知道,給人家餵,對她來說是怎樣的關係?但是以我的觀點,那肯定是很親密才會做的舉動,那表示我有希望了?
  【呃~】她打了一個飽嗝。她在我面前完全不做作,就像剛剛她用手直接抓起羊肋排來吃一樣。而且她的食量好大,吃的一整桌都是盤子。那樣,很好,我喜歡。
  【喂~你真的不說你的名字喔?難道我要一直叫你Blood?】她伸著懶腰問。
  【我還不是叫妳芸芸。】我笑著說。
  【哪有人先問女生名字的?】她嘟著嘴。
  【妳也可以像我網路上的書迷一樣,叫我Blood大大,或是Blood大師啊~】我開始比較放得開了,至少會開玩笑。
  【大大勒~好噁心!】她擺鬼臉。
  【你怎會寫得出這麼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啊?有的很感動,有的很搞笑,有時候我真的很佩服你耶~】沉默了一會她問。
  【這個問題我在網路回答過了啊~】我聳聳肩。
  【誰會信你從墓碑上抄來的,講真的啦~】她沒好氣的說。
  【有些事情,是很講究天份的!】我揚揚眉。
  【吼~你真的很愛耍神秘耶~】她作勢要打我,我笑笑躲開。

  我真的很久,很久沒有笑得這麼輕鬆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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