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奇原創小說<質疑者>電子書網路發售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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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氣風發後,換來的是更深的失落。正所謂爬得愈高,跌的愈痛,說的好,真的是很痛!書紅了之後,我有了名、有了錢,卻也有了更多的惶恐。因為在之後,坐在電腦桌前的我,再也寫不出任何東西,鍵盤打出一段又一段的廢言,然後,一次又一次的刪掉。
  靈感消散,意志消沉,我開始幾乎不間斷的,抽著一根又一根,不存在的菸。而視線,則是大部分都駐留在窗外,呆望著街上那不知覺被我窺視的人們,而不曾有一分鐘在螢幕上,現在我看到螢幕就心虛。
  【大家好,我是暢銷小說家Blood!】我張牙五爪的向街上看不見我的行人們興奮介紹。當然,沒有讚嘆或歡呼聲,就連一個白眼也沒有。我恨恨的拿起桌上那已經進化到一整條的菸,抽出一盒,夾起一根,放在嘴邊。【不行,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!】我丟掉不存在的菸,怒氣沖沖的換好衣服,穿上鞋子,就這樣出了門。
  【要‧‧‧要幹麻呢?】我來到樓下,卻無所適從。【去喝個酒吧!】自從娶了老婆後,就沒有好好喝一場了,現在老婆不在了,我想喝到醉、喝到掛都沒人管我!

  這樣,很好,至少,比以前好。

  【???】我剛剛好像用了我自己小說的用語?我甩甩頭,不想再多想,順手點了一根不存在的菸,叼在嘴上,攔了部計程車,往我未婚前偶爾會跟朋友去的酒店出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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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酒店真的是很適合寂寞的人來的地方,或許有人會說,在熱鬧的人群中形單影隻,反而會更顯出孤單的寂寞,但那是指整天耍自閉的人。 
  只要你夠膽,自己一個人也可以玩得很High!或至少,讓心情不會再這麼惡劣。因為,有什麼地方可以讓你亂扭亂叫一通,又不會被眾人用側目的眼光看到你無地自容呢?當然只有舞池啦~在這裡,你要亂跳什麼自編舞蹈,都不會有人多看你一眼,倒是辣妹把奶罩在空中甩可以搏得幾道眼光。
  亂跳了一陣子舞,流了汗,多少解了悶,我有點累了,於是到吧台胡亂點了些酒喝。我根本不懂酒,也不愛喝酒,老婆還在的時候她又不准我喝酒。現在,她不在了,所以就算我不喜歡喝我也要喝,好證明我真正自由了。
  調酒師耍瓶的特技令人瞠目結舌,在我幾乎看到癡呆後,他才遞上一杯超小杯,顏色很奇怪的酒,對我怪怪的一笑。我微笑以對,輕輕啄了一口,好難喝!現在的年輕人都是喝這種東西的嗎?還是他針對我?不過我還是算了,反正錢都付了,誰叫我是好好先生。
  和那杯難以下嚥的不明液體冷戰了三分鐘後,我決定暫時不喝它,因為剛剛只喝了一口現在頭就有點暈,可見這杯小東西還挺來勁的,不能以等閒視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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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書房,陽台,屬於我創作的,一個小小天地。

  經過我的一番改建,整個陽台用玻璃包覆起來,是那種,從裡面看出去是透明,外面看來是鏡子的材質。在這裡,我可以居高臨下的觀察路人,卻不會被注意到,就像盤旋於高空的猛鷹,窺伺著地上的獵物。

  這裡,能讓我的思緒振翅高空。

  鍵盤上,飛快的手指輪動,搭配著劇烈的心跳,緊張的合奏。一個荒誕不經,卻又真實莫名的故事,以文字的方式,一節一節,盤根而生!

  一個,關於一個平凡人,殺人的故事。

  一個,關於屍變的故事。

  我終於領悟到,最好的故事,就藏在現實裡。小說裡面多誇張的設想,都不會比現實中真正發生的事離譜。就好比我,這個平凡的作家,本以為會有個無聊的人生,卻也突生奇變!
  我當然不會白癡到將所有的事,完全一字不改的記錄下來。畢竟,我還是個嫌疑者,他們兩個人還是失蹤人口。所以,我將平凡的作家,改成普通的勞工,隔壁的老王,換成遠方的親戚,西瓜刀殺人,換成用關刀,挖坑埋屍,換成沉入大海。
  然後,勞工的弟弟,知道了事情的原委,運用他那奸巧的頭腦,將警方甩得團團轉。這個忽然冒出來的弟弟,自然是我的投影了,我當然要將我的得意之作寫出,才能洩出我欺騙警察,那即將快脹爆的優越感。
  再來是屍變,兩具濕淋淋的屍體,爬上海岸,勞工因為心生不安,到棄屍的海岸燒冥紙,卻撞見這兩具活屍‧‧‧
  小說本就是七分真、三分假才吸引人,這就是“三國演義"之所以從明朝紅到現在的原因。所以我大量的使用真實的場景,甚至現實人物,屬於這個時代的用語,確實有過的社會新聞等等。但最精采的,自然就是我的描述手法了!我這才知道,比起我絞盡腦汁的創作,改編才是我所擁有的真正天才,將一件確實發生的事,變動一些,再加入一些新的情節,讓它更精采,我簡直下筆如有神,有時候自己都為自己突來的創意而讚嘆不已,我終於真正享受到,寫作的樂趣。
  為了怕故事過於沉悶,我還特地加了一些黑色幽默,例如這持關刀殺人這段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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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望著,從床單上流下來,在地上肆無忌憚蔓延著,直至終於停止的血泊,發著呆。

  我不確定自己這樣呆坐著發楞,已經多久了,我想,現在的我應該冷靜下來,好好思考一番,雖然我知道我根本沒在思考。

  我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子,我只是下意識的,依靠著本能,從廚房拿來西瓜刀,然後,往那抓著我老婆兩條腿猛操的傢伙,從後面對準屁眼捅了下去!
  然後,西瓜刀貫穿他、和我的老婆,血一直不停地流,搭配著兩人一上一下,比重金屬搖滾還討人厭的鬼叫‧‧‧

 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子。

  我只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人,學生時期,國小、國中我的成績平平,表現也平平,人緣不算很好,但也不算孤僻,沒有不良嗜好,偶爾下課會跟同學打打籃球。上了高中,也交了幾個女朋友,被當了不少學分。大考過後,上了一間不好不壞大學,照例參加了社團,交了幾個可愛的學妹,也和做不完的報告努力奮鬥過。在大學多混了一年畢業後,依照興趣,當上了作家,寫了幾部小說,不算暢銷,因此接了幾份報紙的專欄,收入還不算太壞。
  好些年後,我存了不少錢,有了車子,買了房子,也和我那長的普普通通的女朋友結了婚,只差還沒有生小孩。
  總而言之,言而總之,我就是一個標準的普通人,日子過得平平凡凡,縱然稱不上平順,但也沒什麼大風大浪。若是把我的生活寫成小說,肯定悶死所有讀者。

  平凡是福,不是嗎?

  不過再平凡的人,也總有些不凡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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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─殺人犯很有搞頭:
  
  很早以前,我便有寫一系列殺手故事的想法,不過殺手這個題材莫名其妙的常被拿來用(原來大家這麼喜歡殺手啊~感覺好像沒殺過人就遜掉了),從古至今有關殺手的故事不知道有多少,讓我很怕寫出來的作品很剛好的跟某篇故事雷同,然後被登報說涉嫌抄襲(好吧~我承認我想太多)。
  那就不要寫殺手吧!老是在一個小框框裡打轉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的,你看九把刀的殺手系列還不是亂蹦出一個根本不是殺手的貓胎人!(嗯~對!你猜對了!我不寫殺手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九把刀,我沒把握寫得比他屌啊~~~)
  不寫殺手要寫什麼呢?寫殺人犯吧!(又是要殺人的)沒辦法~大家都喜歡看人殺人,總不會有人想看連續殺蟑螂人魔的故事吧?(雖然說也不一定)
  很好,格局放大後果然比較好發揮,殺人犯可不像殺手這麼麻煩,為了要照單殺人衝業績,都得練得一身好本領。殺人犯可以是路邊的歐巴桑、路口賣牛肉麵的老伯,總之只要有個理由,任何人都可以殺人,而且理由可以千奇百怪,小到因為被戴綠帽不爽,大到因為他搶了我的棒棒糖,只要有個可以說服自己的好理由,(對!說服自己就好,沒必要說服讀者,因為人又不是讀者殺的)人人都有機會成為殺人界的明日之星。

  這麼說起來,殺人犯比較有搞頭?

  殺人犯當然有搞頭,你說殺人犯的故事只有那種兇手不斷犯案,警察憑藉著案發現場遺留的蛛絲馬跡推理,最後逮到兇手或乾脆發現自己就是兇手那種嗎?
  錯了!大大的錯了!寫殺人犯有更多更屌更好玩更刺激更莫名其妙的寫法,可嘆殺人犯的故事被一堆腦袋長蟲的老古板寫爛了,搞得好像殺人犯就一定是在破碎的家庭中生長的孩子,由於家庭的關係導致身心不健全,簡單的說就是神經病就對了。
  有人說殺人犯就一定是神經病?別傻了~你看看報紙,看看電視,連續殺人犯常常都還是擁有高學歷的,雖然說學歷高不代表什麼,但至少可以證明是個頭腦清楚的人,而他們殺人的理由千奇百怪,有很多甚至只是為了爽,你說他們變態就算了,你說他們是神經病?他們多半很聰明,(廢話~很笨怎麼可能殺得到一堆人)所以為了不讓大家誤會殺人犯都有自閉症、強迫症、人格分裂等等,也為了不讓大家認為殺人犯的故事就是千篇一律的警察追追追,特以此篇類似殺人犯自述的故事,帶大家深入了解殺人犯心中的私密世界。(怎麼有點A的感覺?)

  你可以把它當成犯罪者的自述,也可以把它當成另類的諷刺文學,更可以,只是把它當成一篇又一篇有趣的故事。

  這是,一篇關於殺人者的故事‧‧‧

  一篇為了蒐集故事而殺人的故事‧‧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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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死
我無法了解更多
卻總試圖了解更多

只是希望
盡頭之後
還仍有
漫漫長路
儘管是悽涼或殘破

在乎的
從來不是地獄 天堂
不是殘酷的刑罰
不是豐厚的犒賞

在乎的
不是是否輪迴
是否成佛 成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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