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奇原創小說<質疑者>電子書網路發售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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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得我曾經說過,或許,我該找個女殺手來愛,殺手應該不會介意我殺人吧?

  現在,我的家裡有個女殺手,很漂亮的女殺手,而且不介意我殺人。

  我們相處了三天,我知道自己喜歡她,可是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愛上她?

  至少,現在還不知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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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籠包,鹹豆漿,兩份,我回來。

  她走了。

  拿回她的子彈,帶走我替她買的內衣褲,和我的襯衫短褲,沒有東西留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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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絕對不認為,“援入你心扉"會是大眾會喜歡的小說,但是書仍然無可救藥的賣的極好!我絕對不相信大家都這麼有深度,看得出書中隱諱的幽默,和暗喻的諷刺。所以,我確定,買我書的人,大部分只是為了擺著好看,然後跟家人朋友證實他有買。

  真是,盲目的大眾,盲目的社會。

  但我依然堅持我的創作,基本上我這個人沒有多大的志向,只是想舒舒服服的過日子,但是寫小說是我的職業,我尊重我的職業,就算沒人要看,我也要盡力寫好。

  之後我又創作了三篇故事‧‧‧一個垂垂老矣的算命師,在我的故事中成為一個掌握命運軌跡的道士;一個愛發夢的國小生,我讓他成為幻想在宇宙中遨遊的植物人;一個四十多歲的憂鬱老處男,在我的筆下成了武林亂世中的唯一救星。
  我自然把他們三個都宰了!不!我是讓他們重生了!讓他們在我的故事中,以另一個他們想都想不到的美妙方式重生,所以我殺的毫不手軟,甚至可以說殺的甚是愉快,我把他們故事分別寫在:<命運不好玩>、<幻想預言>、<純陽俠>這三本書裡。這三本書我寫得快極,或許是心底深處那創作的靈魂催促著我(總不會是想殺人的靈魂催促著我吧?),我寫故事,不是為了殺人,只是寫了故事,人一定得殺!誰說的?我說的,每個殺人犯殺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由,我不是硬要掰,實在是職業所需,而且,那些被我殺的人,遲早也會死,讓他們活在我的故事中,不是更美麗、更永恆、更有價值嗎?至少,我是這麼說服自己的。

  然而,那個靈異事件還是纏著我,是的你沒猜錯,我又再度不由自主的模仿起書中人物,出了許多糗不說,最重要的是讓我身心極度受創!我想,再這樣下去,我可能再寫個兩三部書就要因為某個詭異的理由歸天了,於是我在某個未知的書迷的建議之下,去找了一位據說能消災解厄的通靈大師,看他能不能幫幫我。
  大師第一眼看到我便做作的嘆了口氣,神秘兮兮的說我背後跟著許多怨靈,身為連續殺人犯的我當場被他嚇到,趕緊跪下拜求解方,那位狗屎大師居然還故作為難,然後再勉為其難的答應,最後為我辦了場貴的要死的法會,騙我買了幾串貴的要死的天珠,之後我卻依然逼著自己禁慾長達三個月!是的,老處男,他媽的純陽俠!
 
  我想徹底根治的方法,就是停止創作吧?我若根本不寫小說,就沒有主角可以供我模仿了。而且一連殺了三個人,創作了三個故事,我身心疲憊,也逐漸失去熱情了。我重生推出的八部作品都賣的很好,光版稅就夠我抽了,還有不少作品即將被拍成電影、連續劇,甚至是畫成漫畫。現在的我絕對不缺錢用,可以說是很富有,就算我就此封筆,下半輩子也可以過得很舒適。
  
  封筆吧?

  不創作的日子,我過得好慌,突然多了很多時間,不知該如何打發。一開始我像從前一樣,不寫作就上網吸收各方面的知識,好刺激自己的靈感。在家裡上網三天後,我忽然想到我又不寫小說了,刺激什麼靈感?於是我坐在落地窗前,看著窗外一整天。第四天,我覺得我繼續待在家裡會得憂鬱症,於是我刮刮鬍子,穿上鞋子,走出戶外。
  然後我連續三天跑到公園瞎晃,後來腳痠到幾乎下不了床。休養幾天,腳回復後,我想我應該找個朋友出來,這才發現我根本沒什麼朋友,甚至跟親戚們也都不熟。之後我努力思考自己到底有什麼興趣,想了一整天沒有答案。晚上到家裡附近夜市吃晚飯時,才發現夜市的攤販簡直是人間美味!我這才想到,我很喜歡吃美食,於是我花了兩個禮拜的時間,將整座夜市的每個攤販都吃遍,然後又是極端的空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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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再來是歐巴桑。
  
  我只是很好奇歐巴桑的生活,卻不料我居然找上了一個當過空姐的歐巴桑(她看起絕對不像當過空姐),而得到了一個,眾多明星與空姐的淫亂史。

  真是始料未及。

  以下是我搭訕她的經過‧‧‧

  要找歐巴桑,當然要去最多歐巴桑的地方,那就是地方市場,也就是菜市場。在這裡,你會被此起彼落震耳欲聾的叫賣聲轟炸,被各各殺氣騰騰目光凶狠的歐巴桑擠得快要精神爆炸。當然,最重要的,你如果夠本事,就能夠在這惡劣的環境下,買到最便宜的菜。
  我當然不夠本事,我一點本事也沒有,到了這裡,我才知道我多麼弱小,比被那群流氓痛毆的時候還更窩囊。於是,我在精神崩潰之前,抓了一個能在菜市場中,左衝右突如入無人之境的壯碩歐巴桑,趕緊逃了出來。
  【喂~年輕人!你幹麻急著拉我出來?】歐巴桑顯然還沒買夠,她聲若洪鐘,再度摧殘我的耳膜。
  事實上,是我拉她沒錯,但是若沒有她,我還真的出不來,於是我對她萬分景仰。
  【這位美麗的女士,很抱歉我這麼唐突,但是妳實在太美麗了,就算在熙攘的人群之中,仍然如此亮眼,不知道我有沒有榮幸,請妳喝一杯咖啡,與妳聊聊天。】我嘴中自動吐出這些言不由衷的話,原來我有潛藏的特異功能。
  【呵呵~年輕人你蠻有眼光的嘛~不過人家已經嫁人了啦~】壯碩的歐巴桑害羞起來實在讓人想吐。
  【小弟不敢有非分之想,只想請美麗的女士喝杯咖啡,聊個天就很滿足了。】我發現我這個特異功能很強,或許我以後我不寫小說,去當詐騙集團更有搞頭?
  【喔這樣喔~謝謝啦~來去!】歐巴桑豪氣干雲的拍了拍我的背,上馬便走,啊不是~是踏步便走。我只好滿臉推笑的跟著走,我懷疑剛剛那一掌已令我受了內傷。

  在到咖啡店的途中,她一直誇我有眼光,還不斷重複她曾經當過空姐這件事高達三十八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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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,我心裡不禁想,我大概入魔了吧?變成一頭,奪走別人的真實故事和生命的惡魔,然後改編紀錄成一篇篇,染滿鮮血的故事。
  深夜的街道上甚少行人,我抬頭仰望夜空,痴望著城市疏落的星光。

  我究竟是個紀錄者?還是創作者?

  又彎又細的月不想理我,乾脆用雲把自己遮住。
  【我看只是個殺人犯吧!】我自嘲,拿起那不存在的酒杯,卻遲遲,不肯飲落。從什麼時候,我開始幻想這些東西存在呢?我嘆了口氣,飲落。也罷!反正菸酒有害健康,但是酗不存在的酒,哈不存在的菸,充其量只是怪而已,沒什麼壞處。
  我甩甩頭,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思緒拋掉,脫下衣服,走進浴室,跳進早已放好水的浴缸。浴室當然有窗戶,想當然爾,那扇窗也被我改成落地窗,我躺在浴缸裡,正對著窗戶。窗外是一盞路燈,它永遠低著頭,總是在沉思,其下幾隻小蟲繞著光源直打轉。
  我不是暴露狂,這扇窗當然和家裡其他的的一樣,外面是看不到裡面的。但是浴室這麼私密的空間裡,有著這麼一大扇落地窗,雖然明知裡面才看得到外面,剛開始時還是怪害羞的。我現在當然習慣了,而且非常滿意,那感覺像在洗露天澡般,非常暢快。我最喜歡在下雨時洗澡,因為在洗澡時看著外面的雨景別有一番風味。
  洗完了澡,我躺坐在沙發上,老婆死了後,家裡變得好空。我並不是不喜歡這樣,少了那個嘮叨的女人,家裡變得清淨多了,而且我很滿意我所改造後的家。只是,少了一個人,總覺得哪裡怪怪的,沒有人可以讓我抱著睡,讓我很難入眠,偶爾想做個愛,也只能看A片自己了事。

  這種討厭的感覺,是寂寞嗎?

  我確定我一點也不懷念那個女人,我一點也不愛她,我並非因為愛她而娶她的(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娶她?)。然而,我卻開始懷念起有老婆的日子,說真格的,有老婆,還是比較好(雖然我不知道好在哪裡?),只要她不要跟鄰居打砲。

  所以,該再找個伴了?

  我含著不存在的菸,癱在沙發上。我雖然很有才華,但是長的又不帥,雖然書最近賣得很好,卻也不算很有錢,而且我已快步入中年了,現在的女孩眼光又這麼高,想要找到好對象(或說是看得上我的對象),簡直難上加難。當然,如果我只是想找個人陪,幫忙做家事,偶爾打打砲,那我大可去買個越南新娘來娶。但是我不想!我想要找一個我愛的,也愛我的人來共度一生,因為我不想再經歷一次失敗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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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世上有著許多,你再怎麼努力,都永遠達不成的夢想。

  那個夢想不一定很遠,說不定離你很近,只是你永遠就差那麼一步,而含恨。

  這樣的夢想,這樣的下場,雖然不見得很多,但是一定不少。

  當你的夢想一再破滅,當你已沒有什麼可以再失去的時候,你會做何選擇?

  放棄!朝下一個夢想出發?
  
  還是堅持下去‧‧‧

  不計任何代價?

  甚至‧‧‧

  與惡魔交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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