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,我心裡不禁想,我大概入魔了吧?變成一頭,奪走別人的真實故事和生命的惡魔,然後改編紀錄成一篇篇,染滿鮮血的故事。
  深夜的街道上甚少行人,我抬頭仰望夜空,痴望著城市疏落的星光。

  我究竟是個紀錄者?還是創作者?

  又彎又細的月不想理我,乾脆用雲把自己遮住。
  【我看只是個殺人犯吧!】我自嘲,拿起那不存在的酒杯,卻遲遲,不肯飲落。從什麼時候,我開始幻想這些東西存在呢?我嘆了口氣,飲落。也罷!反正菸酒有害健康,但是酗不存在的酒,哈不存在的菸,充其量只是怪而已,沒什麼壞處。
  我甩甩頭,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思緒拋掉,脫下衣服,走進浴室,跳進早已放好水的浴缸。浴室當然有窗戶,想當然爾,那扇窗也被我改成落地窗,我躺在浴缸裡,正對著窗戶。窗外是一盞路燈,它永遠低著頭,總是在沉思,其下幾隻小蟲繞著光源直打轉。
  我不是暴露狂,這扇窗當然和家裡其他的的一樣,外面是看不到裡面的。但是浴室這麼私密的空間裡,有著這麼一大扇落地窗,雖然明知裡面才看得到外面,剛開始時還是怪害羞的。我現在當然習慣了,而且非常滿意,那感覺像在洗露天澡般,非常暢快。我最喜歡在下雨時洗澡,因為在洗澡時看著外面的雨景別有一番風味。
  洗完了澡,我躺坐在沙發上,老婆死了後,家裡變得好空。我並不是不喜歡這樣,少了那個嘮叨的女人,家裡變得清淨多了,而且我很滿意我所改造後的家。只是,少了一個人,總覺得哪裡怪怪的,沒有人可以讓我抱著睡,讓我很難入眠,偶爾想做個愛,也只能看A片自己了事。

  這種討厭的感覺,是寂寞嗎?

  我確定我一點也不懷念那個女人,我一點也不愛她,我並非因為愛她而娶她的(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娶她?)。然而,我卻開始懷念起有老婆的日子,說真格的,有老婆,還是比較好(雖然我不知道好在哪裡?),只要她不要跟鄰居打砲。

  所以,該再找個伴了?

  我含著不存在的菸,癱在沙發上。我雖然很有才華,但是長的又不帥,雖然書最近賣得很好,卻也不算很有錢,而且我已快步入中年了,現在的女孩眼光又這麼高,想要找到好對象(或說是看得上我的對象),簡直難上加難。當然,如果我只是想找個人陪,幫忙做家事,偶爾打打砲,那我大可去買個越南新娘來娶。但是我不想!我想要找一個我愛的,也愛我的人來共度一生,因為我不想再經歷一次失敗的婚姻。
  想歸想,但我現在是個殺人犯,還是個無可救藥的連續殺人犯,而且看情形我還會一直殺下去。有誰會想嫁給一個表面上是當紅小說家,實際上卻是一個為了新的故事題材砍人的變態?或許,我該找個女殺手來愛,殺手應該不會介意我殺人吧?
  【唉~這些事情,還是走一步算一步吧!現在最重要的,還是多宰幾個人,多寫幾篇故事才是正經。】我喃喃自語,閉上眼睛,就這麼在沙發上睡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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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接連又寫了三篇故事,想當然爾,我又殺了三個人,更想當然爾,一本賣的比一本好。老實說,我開始懷疑大家是不是真的想看我的書,出名之後,只要是我寫的書,剛推出就被搶購一通,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,我實在懷疑我有這種影響力,能夠吸引這麼多年齡層的讀者。
  於是,在一場簽書會,有了以下對白:
  【小妹妹,妳很喜歡我的書?】我向一個國中小女生的“書迷"問。
  【嗯啊~】她笑起來好可愛,果然,正妹都是有眼光的。
  【那妳可以講講妳最喜歡哪一部,最喜歡那些橋段嗎?】我帶著微笑問。
  【哦~那個喔~就是啊~嗯嗯~對~】女孩瞎扯一通。
  【對?對什麼?】我傻掉,後面排隊的人卻開始大聲催促,有夠沒水準的,我不能跟我的書迷聊聊啊?啊~你們不也是我的書迷嗎?
  【哎呀~反正~就這樣啦~對~】女孩笑得很燦爛,此刻的我卻覺得她笑得像喜憨兒。
  果然,人不可貌相,正妹的微笑或許是世界最強的武器,但是智商不一定同她的美貌成正比,我眼前這就是最好的例子。我想不到有比腦殘、智障、低能、白痴更好的形容詞了!現在的國中生腦袋都裝大便嗎?還是這個是特例?問她問題她可以回答了等於沒回答,亂七八糟完全不知所云,我的問題很難回答嗎?還是根本沒看我的書?要是沒看幹麻找我簽名?要是看了怎麼會連個屁都放不出?還“對"勒~對啥小?這是年輕人最新的智障收尾字嗎?
  我心涼,嘆了口氣,好大一口氣,喜憨兒趕緊把簽好的書拿走,匆匆離去,後面的人不耐煩的把書遞上,一副要我趕快簽好他好走人的那種神情。
  天啊!我的書迷都是這種人嗎?你們不是喜歡我的書才來找我簽名嗎?為什麼這麼急呢?難道不想和暢銷小說家Blood說說話嗎?難道~難道你們全都這麼膚淺,就只是想要我的簽名,好跟同事同學同鄉炫耀一番嗎?我不承認我的書迷都是這種人,雖然我一眼望去,大家的神色都是焦躁、不耐煩,但是我寧願催眠自己,他們都是受託來要簽名的,對!不能怪他們。
  簽完了書,手好痠,心好沮喪,就算我是台灣小說界三大傳奇*又如何?就算大家都買我的書,真正拿起來看的有幾個人?真正把書看完的有幾人?真正用心看完書的又有幾人?
  怨天尤人一番後,我逐漸冷靜下來,其實,我的處境不算太壞,至少我的書很賣,我只要定期寫幾本書,殺幾個人就可以賺很多錢(忘了提我現在蠻有錢的)。不像有些冷門的小說家,三餐都得吃泡麵度日,比起來我算是很幸福的了。沒錯!我不該再沮喪下去,我要努力不懈,我要奮鬥!好!再去殺幾個人吧!

*注:“台灣小說界三大傳奇"除了我以外,一個是網路起家的熱血小說家九把刀,是一個很喜
歡用“豪邁"這兩個字的怪胎。不過他的小說都在唬爛,偶爾加一些現實生活的人事物, 與
我這種真人真事新鮮取材相比,專業程度不言而喻(不過我的書櫃還是堆滿了九把刀)。而
   另一個因為大名太過駭人聽聞,所以遭編輯自動消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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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的新書才剛出沒多久,所以不用這麼急,殺人這種麻煩事就先擱著吧!先來談談我最近一連出的三部作品。當然,為了這三篇故事,我又掛了三個人,分別是曾經當過流氓的台客*大叔、年輕時當過空姐的毆巴桑*、西門町未滿十八歲的援交妹*。

  先從當過流氓的台客大叔講起吧!

  由於我想寫個有本土味的故事,所以我在大街上搜索台客。我第一眼就看到他了!
  大平頭、金項鍊、花襯衫、勞力士、短褲、夾腳拖、菸和檳榔‧‧‧這些在他身上都看不到,可他就是台!
  台不只是一種風格,更是一種氣質!比如你想要裝成嘻哈風。你可以穿寬大的T桖、垮褲、板鞋,順便唸幾句胡謅的Rap,就會蠻像一回事。但是你真正到美國,真正去接觸那些嘻哈少年,你就會發現明明穿的差不多,玩的東西、聽的音樂都一樣,可你就是格格不入,這就是氣質!
  所以這位大叔穿著長袖直條紋襯衫、軍裝迷彩褲、NIKE球鞋、裝斯文的無框眼鏡,整體造型亂七八糟搭,雖然沒有所謂台客標準配備,可他就是台!他走路沒有誇張的外八,講話也沒有很嚴重的台灣國語,也不會隨便騷擾可愛的少女,可他就是台!

  為什麼呢?對!就是氣質!一個真正台的人,不管穿什麼、做什麼。就是台!
  
  當然,台沒有什麼不好!我一直覺得台灣雖然多元,可是好像沒什麼自己的特色。像說到相撲會想到日本、說到牛仔會想到美國、說到旗袍會想到中國、說到人妖會想到泰國‧‧‧但是台灣呢?以前好像想不到什麼,現在有了,就是“台客"!所以我很尊敬這種創造台灣本土風格的人,尊敬到,要寫一篇故事來頌揚他們。

  以下我和那位台客大叔搭訕的對話:
  
  【嘿~那位台客先生!】我發誓我不知道當時我怎會用這種詭異的稱呼。
  台客大叔身子陡然一陣!【想不到還有人認得出我是台客!】他扶了扶眼鏡,用一種“你真識貨"的眼光打量我。
  【台就是台,走到101*頂樓還是台!】我不知我為什麼會說出這種不倫不類的話,現在回想起,應當是情境使然。
  【現在的年輕人能有這樣的觀察力的不多啊~】台客大叔感慨。
  被台客讚賞,我覺得很光榮。【您的風範讓我深深着迷,請您務必要移駕海產店,讓小弟我恭奉一桌美食,再加上一瓶維士比。】我不知道我怎麼有勇氣說出這番話來,大概又是情境使然。
  【海產店好!】台客大叔眼睛一亮!【可是我不喝維士比,我都喝雪碧!】
  【是是~雪碧!】我哈腰連連,與台客大叔邁向海產店。

  台灣的海產店真是好吃,很對我的味,每每讓我這張最愛吃香喝辣的嘴着迷不已。台客大叔顯然也有同感,堅持先掃完桌上的食物才開始講他的故事。

  一個,關於曾經為流氓的故事。

  他說他小時候過得很無聊,所以不想講(他的表情怪怪的,我猜他小時候一定發生很多糗事),所以他直接從他當起小混混的時候說起。他當然是先從小弟做起,跟過什麼豹哥、虎哥、狗哥、貓哥的(真的有人會叫什麼狗哥貓哥嗎?),當然他也幹了不少大哥,玩過不少女人,那時候的日子整天就是打呀殺的,身邊的女人一直換,大哥也一直換,換來換去,換到最後他都變成大哥了。
  請原諒我講得很省略,這其中當然有許多熱血的故事,不過故事雖然好聽,卻也跟電影、小說上寫得差不多。但尊重這是真人真事,外加是現場演講,我還很給面子的拍案叫絕(雖然他看見我猛拍桌子大叫【絕!絕!】的時候差點以為我是神經病)。
  這種的故事,縱然是真的,縱然悲壯豪情可歌可泣,但到底是老梗,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他後來的生活,台客的生活!他原本打算隨便帶過,但禁不住我苦苦追問,和不斷遞上的雪碧,他終於肯好好講,這一段他從黑道大哥變成新好台客的精采故事。
  聽完了我真是目瞪口呆,文思泉湧,我當然馬上隨便找個藉口誆他出去,隨便把他宰了,然後迅速處理好屍體,衝回家創作。在鍵盤上,飛快鍵入我天馬行空的幻想改編,又感動又搞笑的武俠故事便一點一滴的完成。

  一個莫名其妙掉進時空隧道,來到現代的古代大俠,再莫名奇妙的加入黑社會,又更莫名奇妙的在刀光劍影的生活中,愛上了一個幼稚園女老師,為了追求女老師而改變形象成為新好台客,最後終於和女老師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‧‧‧
  喜劇收場?對~我可不能被定型成黑色小說家,所以這次來個童話故事的快樂結尾。不過故事中仍然有許多血腥暴力的橋段,當然也有些色色的情節。沒辦法,服務大眾嘛~我又不是真的在寫童話故事,當然也要為成人讀者著想。

  *注1:台客這個詞其實由來已久,不過其意義一直在變,以現在來說,可以泛指台灣很有 
      本土風格的男子,女的叫台妹。
  *注2:歐巴桑是日文阿姨的意思,也可以指中年婦女。
  *注3:援交妹,指進行援助交際的少女,援助交際這個詞也是日本傳來,可見台灣哈日嚴
      重。援助交際的意思就是少女想買名牌缺錢,於是和男人上床,由男人付錢來“援
      助"她們完成夢想。
  *注4:101為台灣新地標,是一棟101層的大樓,目前是全世界最高的建築物,不過
      很快就不是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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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創作這篇故事的我一直維持在很興奮的狀態,邊打字腦中邊浮現出許多有趣的點子,真可謂忙得不亦樂乎。雖然古代人跑到現代來算是老梗了,但是古代的大俠跑來現在混黑色會就很新鮮了,我每天都開心的創作,幾乎要廢寢忘食,共計二十天就完成了這部作品。
  不過,創作這部作品時我很開心,創作完成後我就開始倒楣了,因為我居然又無可救藥的模仿起我書中的角色‧‧‧

  我來到一家地下賭場,模仿書中的主角第一次被大哥叫來砸場的橋段。我手裡拿著公園裡阿公阿嬤耍太極用的軟劍,穿著寬大的外套當作袍子,在賭場裡瘋狂耍劍,把賭客嚇得驚叫連連,終於惹得幾個鱉三上前。
  【喂!你是混哪裡的?敢來這裡撒野!】這個小鱉三講的話居然恰巧跟我書中描述的一樣。
  【叫你們的頭兒出來!叫你們的頭兒出來!】我不斷嚷著這句話,劍舞得更急了。由於我劍舞得很快,他也看不出來我這劍其實傷不了人,一時倒也不敢拿我怎麼樣。
  【喂~他說什麼頭兒是啥意思啊?】那個鱉三向旁邊的人問。
  【應該是在說老大吧?我看他好像不好惹,我們請老大出來吧!】一個瞎了眼的膽小鱉三回他。
  不久,他們的老大出來了。
  【你就是這裡的頭兒?】我仗劍而立,正氣浩然。
  老大就是不一樣,他氣定神閑的哈著菸,用睥睨的眼光看我,卻不回答我的話。
  【我早聽說了你的惡行惡狀,聽說你私設賭場,又開那個什麼‧‧‧地下錢莊,跟你們借錢要還十倍,還不出錢你就抓人妻小去當妓女,沒有妻小你就剁人手腳,害得許多無辜百姓家破人亡!你說是也不是?】我句句慷慨激昂。
  【是又怎樣?】老大總算說話了,表情依舊不屑。
  【我今日就替天行道,剷除你這惡賊!】我提劍衝上,氣勢兇猛,然後被一個死鱉三從後拿椅子砸破了頭,直接被打趴。
  想當然爾,我被狠狠痛扁,最後我裝瘋賣傻加苦苦求饒才不至被打到送急診,不過這也讓我足足養了三個月的傷,我的後腦到現在還不時會痛。

  大俠不好當,不要隨便裝。現實生活不是小說,我的切身之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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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書名:台客大俠
  類型:搞笑+愛情+武俠?
  作者:頭上綁著繃帶的Blood

  大俠難為,生在現代的大俠更難為。一個古代大俠穿越時空來到現代混起黑道的故事,刀劍橫飛笑淚參雜的流氓奮鬥史,清純幼稚園老師純純的愛,黑道大哥為愛犧牲最後成為新好台客的浪漫。
  台灣小說傳奇Blood再次經典之作,給你又酷、又好笑、又感動的武俠台客。

  【台!是一種氣質!就算是大俠,也可以很台!】他最後這麼說著,她看著他的背影,不禁感動落淚。

  警告:不要隨便模仿書中的人物,作者有切身之痛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你絕對找不到的"出版社出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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